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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出台贷款政策支持相关人群创业

2014年6月19日 11:06 亳州新闻网 浏览次数 关键字:阜阳市 创业

    近日,相关人士从阜阳市人社部门获悉,阜阳市近期下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创业引导贷款工作的通知》。此举在于为引导与鼓励金融机构支持退役士兵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相关人群积极就业、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

    据了解,我省为退役士兵与高校毕业生创业,现专门设置创业帮扶引导资金。此次引导资金分为初始创业引导资金、创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通过省级委托合作银行和市级委托国有担保公司对初始创业与创业发展阶段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开展贷款融资服务。

    创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扶持在阜阳市境内已创办小型微型企业且在阜阳市境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毕业5年以内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和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归国留学人员),以及退役5年以内的退役士兵(含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此次阜阳市初始创业引导资金主要扶持在阜阳市境内初始创业且在阜阳市境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毕业3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和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归国留学人员)和在校高校学生(含毕业年度本科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退役3年以内的退役士兵(含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发展。

    对于以上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可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填写相关资料,并申报创业引导贷款。

    相关人员办理完登记手续即可以进入到在资格审查阶段。在资格审查阶段,申请人需向人社局提供一套材料,由市人社局会同财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共同作出审查意见,并及时将审查合格的借款人名单及资料提交给建设银行阜阳分行;借款人在贷款审批阶段,需要向建设银行阜阳分行提供一套材料,由建设银行阜阳分行、阜阳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共同作出放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