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管理岗位工作人员4名
合肥机关事务管理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政务服务工作;
(二)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年龄27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书面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口齿清楚语言流畅。
(四)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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